2007年8月2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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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围坐一桌沟通讲和
鄞州48件告工商不作为的行政案原告全部自愿撤诉
厉国智

  本报讯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积极运用行政协调机制,顺利化解了48起行政争议,使诉前矛盾激烈的“官民”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案结事了。
  2006年夏,宁波嘉悦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悦公司)利用一商业用房的二层,以“东城攻略”市场的名义公开招商。同年9月、10月,徐春花等48名商户同嘉悦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用合同。但48名商户经营一两个月后,发现无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生意惨淡。经一番调查,商户们得知“东城攻略”市场至今未获得工商部门的市场名称核准登记,属“非法市场”。今年4月14日,商户们联名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投诉,要求查处并责令嘉悦公司退还租金等各项费用。6月25日,商户们认为鄞州工商分局一直未作出行政行为,已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向鄞州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鄞州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48名原告及被告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沟通。经了解,鄞州工商分局已于4月20日正式立案,并正在调查处理原告等人的投诉情况,但由于涉案案值巨大,涉及人员众多,按规定属重大案件,调查期限为4个月,经批准还可延长,因此没有超过法定履行职责的期限。
  找到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及时拟定了协调的几套方案,召集48名原告、被告及嘉悦公司三方,适时组织协商。协调中,法官指出,被告工商机关没有向商户及时通知或耐心解释有关工商行政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造成原告产生误解和抵触情绪,才导致讼争。工商行政机关表示,今后一定加大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与投诉人沟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嘉悦公司同意徐春花等48名原告在本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无偿延长租期一年。通过协调,48名原告接受了该协调方案。
  之后,徐春花等48名承租商户均向鄞州法院申请撤诉。(厉国智)